商標轉讓沒有統壹的費用標準。商標轉讓費用壹般包括兩部分:
1、商標轉讓受理費:申請轉讓壹件商標的費用為1000元,受理費直接繳入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收取官費1000元。
2、商標轉讓代理費:若委托代理機構,則還需另行支付壹定的代理費。
二、商標轉讓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受讓人必須具備商標註冊申請人資格,比如是個人想買商標,那需要有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而如果是企業需要買商標,則需要有企業營業執照。
2、受讓用藥品、煙草制品的註冊商標時,必須送相應的商品生產主管機關的證明,這點是在商標法裏明文規定。
3、受讓人必須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4、轉讓人將其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壹並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5條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未壹並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5、商標所有人如果已將該商品許可他人使用,辦理轉讓之前,必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按照使用許可合同的規定,處理好善後事宜,不得因轉讓損害被許可人的利益。
三、商標轉讓所需資料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四、商標轉讓時間
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