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這在民法中也算作是壹種民事法律行為。對於商標權的轉讓,需要轉讓方準備好其相關材料證明。那麽,商標轉讓證明如何補辦呢?
壹、商標轉讓證明如何補辦?
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轉讓的證明原件丟失的,當事人可以向商標管理部門申請補發商標轉讓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二、商標轉讓證明書補發註意事項有哪些?
1、補發證明申請書填寫的申請人名義、地址應與現商標註冊人壹致,商標註冊號、類別應與原商標註冊證明壹致。
2、如果補發證明與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同時辦理,補發證明申請應以變更前的商標註冊人名義提出。
3、如果原商標註冊人的印章已經作廢的,在補發證明申請書上加蓋變更後的商標註冊人的印章,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商標轉讓公證需要什麽材料?
公證書不是每個商標轉讓都需要提供,得視商標局要求,不過壹般來說,若是轉讓的商標價值較大,或是審核過程中有疑問,商標局壹般要求提供公證書。這時,就需要轉受讓雙方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商標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到公證處:
1、轉讓受讓雙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轉讓方或受讓方是企業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轉讓方或受讓方是企業法人的,應提供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同意出讓或受讓商標的股東會決議原件;
4、轉讓方的註冊商標證書、商標所有權證明和商標圖案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5、多人***有的商標需提供所有***有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6、已經許可第三方使用該註冊商標的,應提交被許可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綜上所述,商標持有人可以將商標轉讓給他人使用,雙方要簽訂商標轉讓合同。經過壹系列環節後,商標局會出具商標轉讓證明書。以後壹旦丟失要及時補辦。在申請補辦手續的時候,特別註意申請書中填寫的商標號、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等和原商標轉讓證明記載的壹致。
以上是關於商標轉讓證明怎麽寫?商標轉讓證明有什麽註意事項?的相關內容,商標轉讓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壹些轉讓的證明材料或者文件才能順利進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進行詳細了解。
商標轉讓申請商標轉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