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註冊 - 商標狀態異議申請的流程以及說明

商標狀態異議申請的流程以及說明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戶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壹,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商標狀態異議申請的話,可在收到商標異議答辯通知書三十日內進行異議答辯。異議答辯所需資料:商標代理委托書、答辯理由書、答辯通知書或者評審證據交換通知書的原件、答辯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能夠支持答辯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

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商標狀態異議申請及其處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異議: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後,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補正(非必經流程):商標局在收到異議申請後,如果商標狀態異議申請發現異議申請書件中存在問題需要補正的,將向異議人或商標代理機構寄發補正通知,限期補正。

3、做出異議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後,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註冊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商標局做出準予註冊決定的,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這既是商標狀態異議申請的問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知識產權進行詳細了解。

商標異議查詢商標異議條件商標異議申請

  • 上一篇:商標註冊核定使用商品的第11類是什麽?包括哪些內容?
  • 下一篇:上海商標註冊辦理地址變更的流程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