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故事就發生在洪文展(Ang Boon Tian)的身上。他是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私人)有限公司投資成立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他如今轉過頭來把這場經歷當作是壹次磨練。新加坡鱷魚(同法國品牌Lacoste並無關系,Lacoste的商標也是壹只鱷魚)至少違反了兩條外國投資者想立足中國的生存法則:它沒有密切關註自己的經營;其次它沒有為與中方管理層發生沖突的這種可能性做好準備。
1998年,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解雇了範娟芬。範長期負責該公司在中國的業務運營,並且擁有該公司的壹小部分股權。在接下來的壹周裏,該公司上海辦公室經歷了壹場軒然大波,公司文件被人拿走,電腦中的硬盤也不翼而飛。很快,在上海的職員中有三分之二離開了公司。在幾個月內,範娟芬註冊了壹家新的公司,開始在壹些商店裏銷售男士的毛衣、襯衫和夾克衫。而這些商店原來都曾經是東方鱷魚的零售點。
故事其實再平常不過:壹個外國投資者和中方的合作夥伴壹起建立了多重所有制結構的公司來繞過中國對於外國公司經營活動的種種監管。外方投資者給予了中方經理相當大的管理權限,並且中方經理還擁有公司的壹部分股權,然而壹旦雙方產生分歧爭執,卻幾乎得不到相關的法律保護。
在這起事件中,這場糾紛通過壹系列的法律官司持續了好幾年。這壹方面也反映出,由於政治上和當地競爭對手的原因,中國的法律制度對於解決此類爭端依然束手無策。
壹位為在上海的外國企業工作的中國律師說:“第壹條準則就是在此類糾紛鬧上法庭之前爭取解決它。”那麽第二條準則呢?“第二條準則就是盡量遵循第壹條準則。”
鱷魚事件所牽涉的金額還不算太大,但很顯然,後來此事的個人化色彩越來越濃。馬來西亞籍的洪文展是壹位高爾夫球迷,他以前居住在洛杉磯。在此事發生之後,他感到個人的危險日益加大,後來他索性雇用了保鏢來護送他上高爾夫球場,甚至在他洗桑那浴的時候也陪伴左右。這種情形持續了6個月。
範娟芬否認她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她爭辯說,是她創立了鱷魚在中國的業務,但最後卻被貪婪的外國合作夥伴壹腳踢開。她指出,許多職員離開公司就是對她信任的最好證明。
事態如何會演變到這種程度的呢?讓我們追述到1993年,當時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的創始人陳賢進(Tan Hian Tsin)來到中國訪問,他發現在中國有大量仿制他公司服飾的假冒產品在銷售。經人介紹,他認識了當時還只是經營壹家小型服飾貿易公司的範娟芬,並授予了範在中國銷售鱷魚品牌服飾的許可權。1年以後,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投資了80萬美元在中國設立了全資擁有的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來進口和銷售鱷魚品牌服飾,而範娟芬也理所當然成為了該公司的總經理。
但當時規定,外方所有的公司不能在中國開設零售店,除了個別例外,外國公司是絕對不允許經營零售業務的。所以東方鱷魚設立了6家地區性的貿易公司,並持有每個貿易公司的壹小部分股權。在這6家貿易公司中,有4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由範娟芬出任的。
當時這壹策略確實奏效。在上海,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同上海東方鱷魚貿易公司***用庫房。當零售商要貨時,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就把產品轉移到東方鱷魚貿易公司的壹邊,雙方每月結清帳款。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以100萬美元註冊資金起家,憑借著這種策略它成長為壹家利潤豐厚且急速擴張的企業。
在1998年年初,裂痕開始顯現。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將洪文展請到上海,讓他負責這裏的業務經營。洪文展表示,這是為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的上市在做準備。洪文展同服裝行業打交道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但他的中文卻不那麽流利。因為公司的帳目問題,他同範娟芬發生了爭執。
在範娟芬被解雇以後,東方鱷魚向上海的法院提起了壹系列的訴訟,指控她和其他18名前公司職員挪用公司的資金來為自己購買房產。但範娟芬表示,這些房產屬於他們應得的薪資待遇。在這壹系列訴訟案中,有三起被判東方鱷魚敗訴,但公司贏得了其余的訴訟,盡管所有的被告都提起了上訴。
在這起案件進入刑事司法領域後,情況變得越發復雜起來。1999年5月份,中國中部城市成都的警察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罪名拘留了範娟芬26天。隨後上海警方又以範隸屬他們管轄為名將她帶回了上海。去年,成都警方再次嘗試將範娟芬押回成都審查,但有人見到他們在上海的機場同上海警方發生了激烈爭執,並最終空手而歸。
今年2月份,北京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撤銷了對範娟芬的拘捕令。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處理跨省市之間檢查機關的糾紛。
同時,在2月份絕大多數時間裏,範娟芬都作為特別嘉賓出席了由壹個頗具影響力的組織在北京召開的年會,該組織向中國的立法機構諫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