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標(TradeMark)。商標是壹種法律用語,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采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壹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國家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3、名牌(FamousBrand)。對於名牌最通俗的理解就是知名品牌。“名牌”壹詞的出現先於品牌概念,它是我國特定環境下的產物。
4、品牌資產(BrandEquity)。品牌資產是與品牌、品牌名稱和標誌相聯系,能夠增加或減少企業所銷售產品或服務的價值的壹系列資產與負債。它主要包括5個方面,即品牌忠誠度、品牌認知度、品牌感知質量、品牌聯想、其他專有資產(如商標、專利、渠道關系等),這些資產通過多種方式向消費者和企業提供價值。
5、品牌識別(BrandIdentity)。品牌識別是品牌營銷者希望創造和保持的,能引起人們對品牌美好印象的聯想物。這些聯想物暗示著企業對消費者的某種承諾。品牌識別將指導品牌創建及傳播的整個過程,因此必須具有壹定的深度和廣度。
6、品牌符號(BrandSymbol)。品牌符號是區別產品或服務的基本手段,包括名稱、標誌、基本色、口號、象征物、代言人、包裝等。這些識別元素形成壹個有機結構,對消費者施加影響。它是形成品牌概念的基礎,成功的品牌符號是公司的重要資產,在品牌與消費者的互動中發揮作用。
7、品牌個性(BrandPersonality)。品牌個性是特定品牌擁有的壹系列人性特色,即品牌所呈現出的人格品質。它是品牌識別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使沒有生命的產品或服務人性化。品牌個性能帶來強大而獨特的品牌聯想,豐富品牌的內涵。
8、品牌定位(BrandPositioning)。品牌定位是在綜合分析目標市場與競爭情況的前提下,建立壹個符合原始產品的獨特品牌形象,並對品牌的整體形象進行設計、傳播,從而在目標消費者心中占據壹個獨具價值地位的過程或行動。其著眼點是目標消費者的心理感受,途徑是對品牌整體形象進行設計,實質是依據目標消費者的特征,設計產品屬性並傳播品牌價值,從而在目標顧客心中形成該品牌的獨特位置。
9、品牌形象(BrandImage)。品牌形象是指消費者基於能接觸到的品牌信息,經過自己的選擇與加工,在大腦中形成的有關品牌的印象總和。品牌形象與品牌識別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二者的區別在於,品牌識別是品牌戰略者希望人們如何看待品牌,而品牌形象是現實中人們如何看待品牌的;二者的聯系在於,品牌識別是品牌形象形成的來源和依據,而品牌形象在某種程度上是執行品牌識別的結果。
10、品牌文化(BrandCulture)。品牌文化是指品牌在經營中逐步形成的文化積澱,代表了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認知、情感歸屬,是品牌與傳統文化以及企業個性形象的總和。與企業文化的內部凝聚作用不同,品牌文化突出了企業外在的宣傳、整合優勢,將企業品牌理念有效地傳遞給消費者,進而占領消費者的心智。品牌文化是凝結在品牌上的企業精華。
11、品牌延伸(BrandExtension)。品牌延伸是指在已有相當知名度與市場影響力的品牌的基礎上,將成名品牌運用到新產品和服務上,以期減少新產品進入市場風險的壹種策略。它可以增加新產品的可接受性、減少消費行為的風險性,提高促銷性開支使用效率,以及滿足消費者多樣性需要。
12、品牌結構(BrandStructure)。品牌結構是指壹個企業不同產品品牌的組合,它具體規定了品牌的作用、各品牌之間的關系,以及各自在品牌體系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合理的品牌結構有助於尋找***性以產生協同作用,條理清晰地管理多個品牌,減少對品牌識別的損害,快速高效地做出調整,更加合理地在各品牌中分配資源。
13、品牌認知度(BrandCognitive)。品牌認知度是品牌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衡量消費者對品牌內涵及價值的認識和理解度的標準。
14、品牌美譽度(BrandFavorite)。品牌美譽度是品牌力的組成部分之壹,它是市場中人們對某壹品牌的好感和信任程度。
15、品牌忠誠度(BrandLoyalty)。品牌忠誠度是指由於品牌技能、品牌精神、品牌行為文化等多種因素,使消費者對某壹品牌情有獨鐘,形成偏好並長期購買這壹品牌商品的行為。簡言之,品牌忠誠度就是消費者的重復購買行為。根據顧客忠誠度的形成過程,可以劃分為認知性忠誠、情感性忠誠、意向性忠誠、行為性忠誠。
16、品牌偏好度(BrandPreference)。品牌偏好度是品牌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指某壹市場中消費者對該品牌的喜好程度,是對消費者的品牌選擇意願的了解。
17、自主品牌(Self-ownedBrand)。自主品牌是指由企業自主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它有三個主要衡量因素:市場保有量、生產研發的歷史及其在整個行業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