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的同壹商標,稱為***有商標。
那麽***有商標的內容包含什麽呢?
對於***有商標是商標法第二次修改時新增加的規定,它的主要內容關系到以下幾點:
1、在商標法修改草案的審議過程中提出在現實中有必要確認***有商標的形式,即兩個以上的主體有必要也有可能***同擁有壹個商標。這裏所指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並且他們之間可以在***有商標時,交叉組合,不受限制。
2、***有商標的基本特征是其主體為兩個以上,即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就是數個主體***同擁有壹個商標專用權,如果主體不是兩個以上,則不構成***有商標,即不構成***有關系就不能產生***有商標的概念。
3、***有商標的另壹個基本特征是,擁有商標專用權的主體為兩個以上,而所擁有的商標專用權即客體只能是壹個,只有這樣才能構成***有商標。也就是指,主體是數個,而客體只有壹個,是數個商標註冊人***同擁有同壹項權利,這裏所指的擁有是所有權的意思,並不是許可使用的使用權。
4、***有商標的數個主體***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這涉及多項法律關系,需要註意的是,***有商標幾個主體之間應當訂立***有壹個商標的協議,確定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有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同享有和行使商標專用權是經過商標局核準的,註冊後不得自行更換;有變動的,也須經過法定程序。***有商標在商標法中是產生於商標註冊,這裏所指的註冊可以是初始創立的商標註冊,也可以是由商標轉讓而形成的商標註冊,或者是主體的變換而形成的變更註冊。
5、***有商標的特殊性集中體現在主體之間的***有關系上,而在商標的權利確定、權利行使、商標的使用管理等方面都執行商標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