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給大家介紹壹下什麽是自主商標轉讓?
獨立商標轉讓是指商標轉讓方與商標受讓方直接交易,自行協商商標轉讓的所有內容,自行辦理所有轉讓手續,無需商標代理。但是自主商標的轉讓有壹個前提,就是買賣雙方都需要了解商標法,知道如何辦理轉讓。否則在自主商標轉讓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壹些轉讓風險,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自主商標的轉讓流程。
轉讓註冊商標達成協議後,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書,由商標局受理審查,發布商標公告,發給商標註冊證。批準的ER證書。商標權的轉讓大約需要6-10個月。
(1)填寫《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申請書應當采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格式,載明被轉讓商標的編號和名稱、轉讓方的名稱和地址、受讓方的名稱和地址、營業執照號碼,並由雙方當事人蓋章。
(2)附上相關文件。提交轉讓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交註冊證書原件、轉讓申請商標合同復印件等文件。
(三)繳納轉讓申請費和轉讓登記費。轉讓註冊商標的申請,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報商標局核準,在《商標公報》上刊登,發給受讓人原《商標註冊證》,轉讓即行完成。
以上是自主商標轉讓的內容。雖然自主商標轉讓可以節省商標代理服務費,但是自主商標轉讓也存在壹些缺陷。比如商標轉讓的買賣雙方如果不熟悉商標轉讓的相關規定,很可能是買賣雙方不具備轉讓條件,盲目辦理轉讓。或者轉讓過程中出現錯誤,導致商標轉讓申請被駁回,延誤時間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