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衛生許可申請表;
2、衛生部《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3、產品質量標準(企業標準);
4、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及說明;
5、產品配方及依據;
6、生產流程及圖表;
7、委托加工應提交《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人與委托加工企業簽訂的有效委托加工合同;
8、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
9、產品設計、包裝和產品說明書;
10,產品健康監測數據;
11,其他資料,營業執照,地方衛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等。
保健品相關法律法規:
1,《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相應的許可,並遵守食品安全標準;
2.《保健食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明確了保健食品註冊備案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3.廣告法:嚴格限制保健食品廣告,要求真實合法,不能誇大其功能;
4.《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審查和發放程序;
5.《藥品管理法》:具有藥品功能的保健品,按照《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生產保健品需要的證照包括保健食品衛生許可申請表、衛生部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產品質量標準、生產企業的衛生規範和配方說明、產品配方及依據、生產工藝及示意圖、委托加工的有效合同、生產條件介紹、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樣品產品設計、包裝和產品說明書、產品的衛生監測數據以及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等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食用農產品的銷售不需要許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查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所需的有關材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