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也有壹些商家認定“傍”店名就能“以假亂真”,於是,“東來順”火了,街頭又出現了各種“來順”;“張大媽”出名了,“李大嬸”、“王大爺”也“出門”了。還有壹些為求奇特而不惜借助“邪招牌”另外,壹些使用諧音字做為招牌的更是比比皆是,如服裝店叫做“衣衣不舍”。
粥天粥地,有各式各樣的粥,看的人眼花繚亂,用上海話讀起來,是作天作地!浦東大道上壹家服裝店,名叫衣依布舍,當時坐在公交車上,看看窗外地風景,就對這個店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創意來自依依不舍。十全街與烏鵲橋路四岔路口有壹家美發店,店名叫“頂剪”。壹位顧客這樣理解這個店名:“頂剪”是“頂尖”的諧音,意為“技術壹流”;“剪”是“剪刀”,代表了美發行業;“頂”又可理解為“頭頂”,表明服務對象是“頭發”―――二個字的店名表達了三重意思。 壹些店鋪的名字十分出彩,起到了招攬顧客進門的作用。壹家雜貨店,店名叫“雜七雜八”;壹家專賣大尺碼服裝的店叫“胖子沒煩惱”,店名把市場定位、效果表達得清清楚楚;有家男子內褲專賣店,名叫“內酷坊”,“內酷”為“內褲”的諧音,“酷”意為“時尚”。碧鳳坊有家服裝店,名叫“穿幫”,意為“幫妳穿衣”,替妳打扮,店主是三位女青年,都擅長服裝搭配。“穿幫”在蘇州話中是“露餡”的意思,貶義褒用,哪料反響很好,不少顧客就是沖著這個店名進門的。
“衣客隆”董事長夏薇很重視店名,自己開的服裝店名字都很別致,分別叫“武裝”“風度”“邊緣”等。她說,顧客首先看到的是店名,而不是商品,店名起得好,會激起顧客了解這家店及其店內商品的願望。好的店名就是招攬顧客的高招之壹。
我認為,好的店名應該易懂好記,有廣泛的認知度,富有親切感,方便傳播,最好從使用頻率最高的日常用語中去尋找;別具壹格,能夠吸引顧客眼球,表達豐富的意思,具有壹定的文化含量,雅俗***賞;如果能夠把市場定位、行業特征包含在店名中則更屬上乘。但有關人士認為,起好的店名雖然能夠帶來生意,但商家也不能抱“壹俊遮百醜”的想法,經營業績好壞還是取決於商品、服務質量和品種等基礎要素。門店的招牌要搶眼不僅靠獵奇,即便用諧音也要“諧”得有譜,尊重文化傳統和社會的價值取向。可是,除了把店名叫響,包裝門店的整體形象以及賦予商品服務壹定的特色,才能真正抓住顧客的心,讓店名變成名副其實的金字招牌。
還有,關於不規範用字,壹是使用繁體字(註冊商標定型字除外),主要有名人題字和註冊商標繁體字未打上“R”標誌;二是單獨使用外國語言文字或中外文並用時未以規範漢字為主、外國文字為輔,存在英文巨大、中文特小的廣告用字現象;三是使用錯字、別字;四是廣告使用成語不符合規定,引起誤導;五是保健品宣傳、廣告用語不規範。“PK”近來時常出現在報紙上。雖然有壹些人可能知道這兩個字母縮寫代表的意思,但這樣的詞組用法違反了國家規定。報紙如果壹定需要引用,對“PK”應加雙引號,同時要加註漢語譯文,如:“PK”(比試)。
還有很多的“隱形炸彈”就藏在其中!比如蚊香廣告上的“默默無蚊”;美容店的“我型我塑”;摩托車的“騎樂無窮”等,會誤倒許多人的,產生對語文的誤解。
隨著社會的發展,壹種嚴重的“病毒”已經流入了我國,這種病毒就叫做錯別字。街頭上、報刊上、影視上,錯別字處處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