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出品牌拉開序幕,徹底實現六個戰略轉移為最終目標。第壹,使外貿商品的進出口工作從比較註重微觀的短期效益,轉變為以創建國際品牌的長遠目標和創效益的階段性目標相結合的發展戰略。第二,以大中型企業為核心,引導和帶動壹大批中小型外貿企業從側重於經營銷售,轉變為產供銷壹體,下大力引導企業進行資產重組,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小型巨人企業。第三,規範和嚴密外貿商品生產和銷售秩序,使其從無序紊亂狀態轉變為按正常市場秩序發展的局面,防止偽劣產品毀壞紹興外貿品牌的信譽。第四,在外貿商品開發中加強宏觀研究和指導,使外貿商品的生產經營從無暇顧及理論研究的狀態轉變為在長遠規劃指導下的有目標的產業活動。第五,加速外經外貿人才隊伍的培養、鍛煉和提高,使其從常規的事務性工作轉變為有新意的有突破的高水平運作。第六,要促進紹興的外貿產業和國際市場接軌,使業務工作從本地單項小範圍的產業走向跨地區國際化的大產業。
戰略目標既體現了指導思想,又決定著戰略重點、步驟和對策。應力求做到先進性與可行性統壹、定量與定性統壹、宏觀與微觀統壹。也就是說要正確運用商標策略,堅持以“國際市場為導向、企業行為為主體、政府支持為核心”。
戰略步驟
是外貿名牌戰略中為達到戰略目標所采取的階段性方案,按照“通盤規劃、分步實施、逐步達成”的原則,把長遠的總體目標,劃分為若幹階段目標,采取相應措施來逐步接近最終目標。
國際品牌的取名是戰略步驟重要的壹環。利用紹興文化遺產中名人、名景、名山、名水、名產的名稱來取名商標,具有其他商標名稱無可比擬的優勢。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魯迅筆下具有鮮明個性特點的各類人物、特產、地名和壹些抽象名稱,在外貿商品名牌戰略實施中具有更珍貴的利用價值。很久以來,世界各地各界人士大多通過魯迅作品來認識紹興,這壹情況實際上為紹興的文化資源投入了極高含金量的無形資產源值。改革開放後,紹興企業界中壹些頭腦靈敏的開拓者,開始認識到魯迅作品的影響力和感召力,自覺不自覺地發現了文化資源作為紹興產品品牌的特色和優勢,陸續註冊了以鹹亨、孔乙己、女兒紅為代表的所謂文化“商標”,其產品很快打入和占領了市場,創出了牌子,有的還在短時期內成為知名、著名商標或馳名品牌,這十分值得我們在創外貿商品名牌中借鑒。
據初步考證,已具有相當無形資產價值且宜作外貿商品商標的文化資源名稱有以下幾類:
1、名山、名川、名景類:蘭都、蘭亭、鑒湖、鵝池、秦望山、香爐峰、鏡湖、若耶溪、古纖道、越王臺、大禹陵、日鑄嶺、柯山、柯亭、吼山、柯巖、小蓬萊、西施、臥龍山、塔山、應天塔、山陰道、百忍堂、沈園、百歲堂。
2、地名、橋名類:湖塘、錢清、馬山、馬鞍、皇甫莊、剡溪、獅子山、江橋、山江、萬安橋、東湖。
3、名人作品類:越王、五賢、孔乙己、師爺、祝福、魯迅、金不換、三味、百草園、阿Q、烏篷船、閏土、鹹亨、野草、女兒紅、孺子牛、烏氈帽。
4、歷史淵源類:天池、青藤、碧濤、百歲堂、同興、正大、稽山、大通、順和、仁和。
外貿商品商標品牌名稱及其設計還要能在人們的主觀思想上認可,經得起消費者的審視,適合國際消費市場心理、給人類以美好印象、透出深厚文化內涵、可引起顧客購買欲望。而且要體現特征、簡潔明了、響亮上口。同時要考慮到產品將銷往世界各地,文化背景不同,要“識民俗而察心態,取崇尚而善趨之,知禁忌而巧避之”,充分尊重國際文化習俗,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戰略重點
在實施外貿商品名牌戰略中挖掘和利用祖先文化遺產和資源名稱的同時,要“追求清閑高雅的文化氣息,發揮濃厚獨特的文化優勢,盡展極富情趣的文化魅力”。強化名牌戰略中“包裝文化”作用,使外貿商品在爭創名牌過程中能充分利用這些資源所含無形資產價值為我所用,真正達到“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目的。首先要著力培育壹批市場前景廣闊的優勢外貿產品,同時展開市場調查,對已經具有知名度的外貿商品予以重點扶持。二是要加強培訓工作,盡快建立壹支懂技術、懂貿易的復合型人才隊伍。要做好重點品牌、重點企業服務工作,通過建立紹興外貿電子商務網絡體系,創辦紹興外貿產品國際交易會,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國際舞臺。三是將紹興最優秀的外貿企業組織起來,實現優勢互補。積極引導社會資產向外貿名牌商品企業靠攏,形成壹批以外貿名牌效應為核心的企業集團,著力打造世界名牌,全面提升紹興外經貿的國際競爭力。
同時,要看到外貿商品名牌發展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爭取把3-5年短期目標和20-30年長遠目標相結合,抓住中心、分類指導、逐步推進。
戰略對策
戰略對策是為了實現“外貿商品名牌戰略”規劃目標所采取的措施,是實現手段和主要辦法,其特征具有針對性、多元性、協調性、層次性及靈活性。
凡是國際名牌都對商標設計非常講究,這裏初述***性的三大原則:“超越消費障礙,持續打動人心”、“統壹視覺形象,展現產品精髓”、“重塑景觀識別,強調至尊服務”。每壹個品牌的自然外觀,往往令消費者聯想起該品牌或公司。就設計重點而言,品牌所有可以觸知的部分必須能夠強化形象,呈現出品牌和企業有力而持續的形象。同時要強化銷售環境形象的品位作用,創造“服本地水土”的振興之道。
在戰略對策中還要重視“前標後產”運作方式,在各外貿商品主要銷往國開設壹定規模的辦事機構,建立多種形式的“橋頭堡”。參照國際跨國公司的慣例,在產品進入該國前先行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為保護商標註冊企業的合法權不受侵犯,建議由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全縣外經外貿企業以連鎖監控的體制,聯合在國外開設各種市場觀察站,營造外貿商品在國外市場經營維權的“航空母艦”,以節省企業的開支、提高工作效率。條件成熟時,樹立統壹的社會形象打出統壹的“紹興制造”旗幟,構築紹興縣外貿商品創牌和維權工作在全省的“龍頭老大”地位。
制訂面向21世紀的符合紹興實際的外貿商品品牌發展戰略規劃體系,是壹項需要長期探索和不斷完善的社會工程,必須註意防止急功近利的傾向。鑒於紹興工業化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歷史較短,單壹企業的競爭力較弱,經濟體制仍處於轉軌階段,從政策角度對創立名牌給予支持和鼓勵是十分必要的。所以首先建議成立壹個外貿系統創建名牌工作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建立推動名牌戰略實施的聯席會議制度,形成“政府部門聯合推動,各類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國外密切配合”的生動局面。同時,考慮成立紹興縣名牌出口商品認定委員會(區別於工商部門的名牌商標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出口品牌予以認定和支持。第二要健全外貿商品創牌隊伍建設,推動外經貿企業到境外註冊商標。建議相關部門組織力量對全縣出口商品品牌進行普查,從商標名稱、商標註冊人、商標註冊國家、商標自營出口額以及企業質量體系認證情況等多個方面開展調研。在搞好調研的基礎上,著手制訂《紹興縣外貿出口商品名牌發展中長期規劃》。第三要采取有力措施,重點確立壹批《紹興縣重點支持和發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確立壹批創牌企業和創牌商標,精心扶持,爭取在幾年內培育出壹批屬於紹興企業的名牌外貿商品品牌。第四、加強指導與協調,創建與保護並重。各級主管部門、企業、商會、協會等有關部門應通力合作,加強對名牌的保護,建立健全保護名牌的體系,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名牌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為企業創立名牌形成壹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第五、鼓勵企業擴大品牌商品出口。對有比較優勢、自有品牌出口難度較大的商品出口予以獎勵,制訂《紹興縣外貿品牌商品出口鼓勵辦法》,集中力量支持壹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市場占有率、高關聯度的“四高產品”發展。此外,在出口配額、交易會攤位分配等各個方面向品牌商品出口企業適當傾斜,堅持扶強扶優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