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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標簽的制作

食品標簽的質量要求

01

食品標簽“不應與食品或者其包裝物(容器)分離”是要求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必須附著或結合牢固的粘貼、打印、模印或壓印在包裝物或包裝容器上。但是,說明產品特征、產品特點、食用方法等吊牌或說明物,如葡萄酒的產地吊牌、調味品的使用手冊、植物油的推薦用法說明等可與食品分離。

標簽的規範性要求

02

食品標簽“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誇大、使消毒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是指利用食品標簽的內容是消費者對食品的真實屬性產生錯誤的聯想,因采用熱收縮膜包裝而導致字號圖形等的改變,不屬於這種情況。

標簽使用文字的要求(壹)

03

食品標簽“可以同時使用拼音和少數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於相應漢字”。其中“拼音”是指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是指蒙語、藏族和滿語等語言文字,拼音必須與漢字同時使用,並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少數民族文字必須與漢字同時使用,但對大小無要求。漢語拼音拼寫時應遵循《漢語拼音方案》。

標簽使用文字的要求(二)

04

食品標簽“可以使用同時使用外文,但應與中文有對應關系(商標、進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國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網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商標除外)。

字高與標簽面積

05

預包裝食品標簽最大表面面積大於35c㎡ 時,強制性標識內容的文字和數字的字高應大於等於1.8cm,最大表面面積大於10c㎡ 但小於35c㎡ 時應當按GB7718要求標示所有強制性內容,但免除字高要求;最大表面面積小於10c㎡ 時,可以只標示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者(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且免除字高要求。

無論標簽面積大小,凈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凈含量(Q)的

範圍

字符的最小高度/mm

Q≤50mL;Q≤50g

2

50mL<><>< span=''>

3

200mL<><>< span=''>

4

1L<><>< span=''>

6

判定文字高度時,中文應以上下結構、左右結構的文字為準,字母的高度應按大寫字母或b,d,f,g,h,j,k,l,p,q,y等小寫字母高度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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