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廣州提起吃的我們的第壹印象就是廣東人的食譜很廣泛,廣東人也是非常會吃並且很註重飲食健康。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東西,更何況隨著生活質量的提升,吃貨們對食物的要求那是只高不低。對於廣州的商家來講,想發展壹個食品品牌,必然需要商標的支持。那麽問題來了,有很多商家註冊了食品商標(仍在註冊申請中),但是著急使用,該怎麽辦呢?
企業使用未註冊食品商標的風險主要來源於侵權風險,畢竟自己的商標還沒註冊,如果此時市場上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已註冊食品商標,那麽就有侵權嫌疑。
廣州商標註冊過程中,如果最後沒註冊成功,企業不僅會被人起訴,賠償他人損失,許多投入也會付之東流。在這種情況下,有壹些說法稱,只要在商標上標註了TM就可以受到保護,這是什麽意思呢?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中國商標法律中根本沒有規定“TM”標誌有什麽意義,也沒有提到允許企業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後,就可以在標註TM的情況下使用該申請中的商標,更不用說法律保護了。
壹個圓圈中有R字的符號和“註”字符號,都是我國法律規定的註冊商標標記,表明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並獲得審查通過,拿到了商標註冊證書,成為註冊商標。
R是英文Register即“註冊”的首字母。註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壹性等特點,屬於註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總結壹下,企業是否可以使用尚處於註冊申請中的食品商標呢?確實也可以使用,但有壹定的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風險,這跟是否加註“TM”無關。所以,壹般情況下標妹是不建議企業在還沒註冊的情況下就使用商標進行推廣宣傳的。
食品商標註冊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