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
想申請集團企業的核心企業負責準備相關材料,然後填寫登記申請表,提交登記機關受理。
第二,復習。
註冊部門受理核心企業提交的資料後,會進行審核,看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第三,認可。
登記機關經審查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告知申請登記的集團企業核心企業。
第四,發照片。
對通過的集團企業,由登記機關發放相關許可證書,通知負責人領取,並由法定代表人辦理簽字備案手續。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告。
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向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發布公告,載明企業集團名稱、核心企業名稱、成員企業名稱、成員單位名稱等。,然後企業集團自工商登記之日起正式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