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需要向民航主管部門提交籌建申請書、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股東協議等文件。民航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文件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籌建批準通知書》。如果不符合要求,將向他們發出不批準該制劑的決定。
第二階段是籌備工作的準備階段。申請人取得批準籌建通知書後,即可購買飛機、登記國籍、申請適航證。
第三階段是申請營業執照階段。籌備工作完成後,申請人應向民航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籌備工作報告、章程等文件。民航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進行審查。符合經營許可條件的,發給經營許可證。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作出不予經營許可的決定。
第四階段,工商註冊。取得營業執照的申請人,應當持營業執照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工商登記。
成立運營通用航空公司的程序比較復雜,需要準備很多法律文件。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