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登記的流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市工商行政管理服務中心窗口提出申請,受理審查人員初審通過,出具受理通知書;
2.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作出是否準予註冊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