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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代為保管”

信托機構、銀行、貿易倉庫等機構(保管人)利用自己的保管設施,代為保管客戶的貴重物品、有價證券或商品。信托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托管業務,主要是代客戶保管各類有價證券、珠寶、珍貴工藝品、藝術品、文物以及重要文件資料等。金融機構的托管可以分為直接托管和租用保管箱兩種方式。

擴展數據

監護類型

1.租保險箱。

客戶向信托部申請租用保管箱,將其貴重物品直接放入信托部金庫的保險櫃中,這是壹種基於信托機構自身信譽和設施的保管服務。

2.解封托管業務

非密封存儲業務是指存儲物品沒有被密封,而是以暴露包裝的形式存儲。接受保管的信托機構能夠理解其內容,並對保管人的質量負責。

3.密封保管業務

在完整存儲的情況下,客戶將為存儲項目添加包裝,將其密封,按包裹或盒子存放,並按原樣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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