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用債券換股票是不可能的。壹般是借款人(小公司,甚至是專門成立的SPV)大量發行債券(所謂垃圾債券,也叫高收益債券,票面利率很高)來籌集資金,然後向股價被低估的大公司股東發出要約,或者直接同意購買,持有後重組公司的資產和業務,徹底更換管理層,甚至。
2.這些債券都是私人持有,不會提前說明收購對象,否則收購很難成功,即使成功,成本也難以想象。大家都相信米爾肯,認為他有點石成金的能力,認為他的盈利模式是高超的金融創新。直到有人指控他發債欺詐,涉嫌股票內幕交易,他才被送進監獄。
3,中國不可能,監管太嚴,幾乎沒有惡意收購上市公司的成功案例(只有壹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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