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機構是確定行使職責的部門,包括機構名稱、機構性質、經費來源等。;
2.定義功能就是規定這個單元做什麽,有什麽具體功能;
3、編制,是確定單位數量和領導職數。
打磨方案的意義:
1,明確部門主要職責。在每壹次機構改革中,為了防止職責轉移或新職責的順利進行和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的現象,相關內容表述都會經過部門之間、部門與上級之間、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多次協商和溝通,通過“三定”予以明確;
2.定義責任的界限。對於關鍵職責或分工復雜的職責,將通過補充表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3、明確工作職責。根據部門的主要職責,對其內容逐壹分析,層層區分,科學安排到內部各個部門,保證工作的合理分配和順利開展。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考核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考核工作,是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履職能力、工作成效、作風表現進行了解、核實和評價,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依據。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和任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