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時間:每年65438+10月1-4月30日。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時間: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披露時間:
1季報: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季報:每年10,1 —10,31。
季報(年報):65438+10月1-每年4月30日。
按照規定,半年報業績預約披露最遲須在8月底前完成;並且規定如果是8月份發布半年報的公司,必須在7月底前發布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
對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