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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前,實施股權激勵相關制度的城市有

武漢,北京,天津等等。

萬科1993實施股權激勵,成為國內首家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從1997開始,萬科率先啟動企業股權激勵分配制度試點,武漢、北京、天津等地部分公司逐步推行股權激勵制度。

股權激勵制度是企業激勵、留住和吸引核心人才的長效激勵機制。企業有條件地將部分或全部股東權益給予激勵對象,使其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股權激勵的優勢如下:

1.留住、吸引和激勵人才。

2,綁定老板和員工的利益,整合上下遊,共擔風險,共享利益,共同發展。

3.解決股東與高管的委托代理關系帶來的潛在問題。

4.讓公司的發展目標成為員工的個人發展目標,推動企業全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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