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或者模仿合法的證券經營服務機構的名稱,從事非法的證券投資咨詢活動。
案例七:投資人張接到金某電話,自稱是國內某知名Z證券公司員工。他通過交易所了解到自己的股票賬戶在虧損,Z證券公司可以為他推薦股票,幫他賺錢。
出於對Z證券公司信譽的信任,張某將三個月的會費6000元匯入金某提供的賬戶。此後,金某多次通過手機飛信和電話向張某推薦股票。
但張並沒有從自己推薦的股票中獲得預期收益,反而虧損了。感覺不妙的張打電話給Z證券公司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手法分析:犯罪分子為了實施詐騙,直接假冒知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證券研究所的名稱,或者使用與這些證券經營機構近似的名稱,欺騙不明真相的投資者。雖然手法簡單,但投資者卻屢屢中招。
專家提醒:投資者壹定要警惕那些打電話或來訪、聲稱提供專業證券服務的人。他們可以向監管部門咨詢或查詢相關機構的經營場所,核實相關公司的工商執照和證券業務資格,核實相關人員的身份和資質,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