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東持有大量股份,由於手中有原始股,上市後發行價會遠高於原始股價格。同時,由於新股上市初期股價會暴漲,在利潤可觀的情況下,不排除那些大股東會忍不住大規模減持,大量拋售導致股價大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才會設置上市封閉期。
根據對象的不同,上市封閉期的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壹般情況下,所有股東壹般封閉壹年,不得出售,而對於公司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上市後三年不得出售。期滿後,他們每年不能出售超過25%的公司股份。如果他們走了,半年內不能轉讓,半年到壹年內不能賣出50%以上。
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也是如此,但上市後半年內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壹年半內不能轉讓股份。上市後半年內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股份。
上市封閉期的規定對公司經營的穩定和股價的穩定起著很大的作用。當然,也存在壹定的流動性減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