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商解決。
2.向勞動行政部門(壹般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如公司未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並按拖欠的工資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勞動者應註意欠薪維權:
1,確認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期間的文件記錄等。
2.確認勞動關系後,可以針對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協商不成,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
4.如果欠薪數額比較大,可以直接找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拿回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