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壹百零六條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