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4.持有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公開發行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68條
國家、集體和個人可以依法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投資於企業的,投資者按照約定或者投資比例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