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子公司註銷條件為1,公司經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註銷;2.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公司清算結束後,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條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解散;(三)公司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五)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