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即公司的所有者,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之所以召開股東會,是為了讓股東擁有相應的權利,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
2.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3.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