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授權範圍:為提高融資效率,簡化審批流程,經公司研究,擬提交股東大會對董事會進行授權,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並簽署授權期內公司及子公司在總額6543.8+00億元範圍內為新型金融機構融資提供相互擔保的具體事宜。
上述擔保金額的分配是基於公司對當前經營形勢的預測。因此,根據可能發生的變化,在上述擔保額度及本授權有效期內,同意公司與其各級全資子公司交換使用其預計擔保額度,與其各級子公司交換使用其預計擔保額度,不超過8億元。授權期內,對新設立的各級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進行擔保,預計擔保額度也可在相應的預計擔保額度內調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