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股東和董事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第三條
上市公司股東及董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則》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上市公司股東董已作出限制股份轉讓的承諾,應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股東及董可以通過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方式出售股份,也可以通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
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可轉債換股、股權置換等原因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