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時,董事會應當制定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決定。
2.申請。公司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
3.申請文件:公司登記證;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4.主管部門批準。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審查公司提交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予以批準。
5.與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
6.公布募集公司債券的辦法。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批準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需要說明以下註意事項:公司名稱;債券總額和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公司的凈資產;已發行但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公司債券承銷機構。
7.認購公司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