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有化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回購少數股東持有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擴大現有股份,最終使公司股東人數少,分散不足,不再符合上市流動性的要求,從而使公司退市。
2.私有化的前提往往是公司前景很好,控股股東認為公司當前股價明顯被低估,此時股價很便宜,大量回購股票有利可圖。私有化後,控股股東大大減少了與其他股東分享公司利益的損失,增強了對公司的控制力,受投資機構和監管機構的限制較少,上市時也沒有強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也節省了大量的信息維護成本...有很多好處。
主動私有化的公司往往是有前途的好公司(只有好東西不願意和別人分享),不像那些被迫退市的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