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通知書可以提醒債務人,債權已經依法轉讓給第三人。
二、債權轉讓通知的模式
債務轉讓通知
致公司:
經公司與協商,決定將公司的下列債權轉讓給,具體如下:
1.到年底,公司已經按照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包括到期、未付和未到期)向貴公司供應了全部貨物;
2.如果付款的賬期(即付款日期)在年、月、日或之後,則貴公司應向以下單位付款:如果付款到期之前,妳應該支付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本公司現就上述債權轉讓事宜書面通知貴公司作為債務人,貴公司聯系方式及賬號如下: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地址:
電話:
同時,經我公司與協商,我公司將以下債務轉讓給貴公司,具體如下:
1.到年底,根據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我司應向貴司支付所有費用如入場費、推廣費(包括到期未付);
2.如果上述費用在或之後到期或實際支付,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貴公司:如果上述費用應在或之前支付或實際支付,我們仍應向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