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債券發行條件:1。以實物債券形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面值、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3.其他條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五條公司以實物券形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面值、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六條:公司債券可以是記名債券,也可以是無記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