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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需要提前公告嗎?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需要公告召開董事會,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應當集中公告。上市公司是合資公司。只要有錢購買上市公司的股份,就可以成為公司的股東,這是公司發展壯大的產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壹十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於每次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代表十分之壹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壹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在收到提案後十日內召集並主持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時,可以另行確定召開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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