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報:每年4月1-4月30日。
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每年7月1-8月30日。
季報:每年65438+10月1-65438+10月31。
季報(年報):65438+10月1-每年4月30日。
按照規定,半年報業績預約披露最遲須在8月底前完成;並且規定如果是8月份發布半年報的公司,必須在7月底前發布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
對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