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崗位職業能力測試。
(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為60分,《崗位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為40分。
(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達到崗位人數1: 3及以上者,進入筆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未達到崗位人數1: 3(含1: 3)的,免於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四)筆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順序,招聘崗位數1:3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成績按職位號1: 3並列的,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筆試成績在本次招聘指定網站公布。
面試
(1)初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合格線70。初試合格者進入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復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滿分100,合格線70。
(3)評分標準
最終成績為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總分相同的,按照面試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名單。
以上結果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