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擔保公司出了事,負責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者生產負責人都會被判刑。
第壹責任人是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壹把手)。第壹責任人不是法律術語,但適用於各種合同。
主要負責人是指主持本單位全面工作、擁有最高決策權、對本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的單位或者組織的主要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可見,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廠長、公司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其所在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訴訟行為是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是有壹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理人本身的行為,而是對被代理人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是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行為。
總之,如果負責人存在失職、瀆職、違規等行為,需要根據其法律地位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