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可以被查封。股權是壹種財產權,是民事主體因其對企業的投資而取得的,基於股東身份對企業享有的各種權利。人民法院執行被查封的股權,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使債權人或者申請人獲得補償。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第五十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證書(股票),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強制被執行人轉讓,或者直接拍賣、變賣處理,或者將股份直接抵償給債權人,以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