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註冊並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2.接受投資時,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員工不低於30%;總資產和年銷售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3.接受投資時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4.投資接受時及投資接受後2年內未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5.在投資接受年度和下壹納稅年度,R&D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的比例不得低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