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從其會員收取的交易費用中提取壹定比例的資金作為準備金,以保證交易所履約的制度。建立交易所風險準備金是為了維護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資金保障,彌補不可預見風險造成的損失。交易所不僅要從交易費用中提取風險準備金,還要針對股指期貨的特殊風險,建立會員繳納的股指期貨專項風險準備金。股指期貨專項風險準備金只能用於為維護股指期貨市場正常運行提供資金保障,彌補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造成的損失。風險準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風險準備金的使用應當遵循規定的法定程序,經交易所董事會批準,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按照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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