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指控高盛在2007年初設計並銷售了壹種基於次級抵押貸款債券(RMBS)的復合CDO,當時美國住房市場及其相關證券開始出現疲軟跡象。中國證監會表示,高盛未能向投資者披露有關CDO的關鍵信息,尤其是壹家大型對沖基金Paulson &: Co .)在選擇構成CDO的次級抵押貸款債券時發揮了重要作用。更嚴重的是,鮑爾森基金公司選擇了做空這只CDO。
為了這筆交易,鮑爾森基金在2007年向高盛支付了約6543.8+05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但這筆交易卻為其帶來了高達6543.8+00億美元的收益,這些都是由這位CDO的投資者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