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兩家公司對股東人數的要求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組成,也可以壹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組成,不能由壹人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