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三人;監事會中應當有適當比例的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監事會的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18條
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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