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時,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讓優先股之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權證,因為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權證持有人可以以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他們的行為選擇可能導致公司普通股的增加和每股收益的減少。這種情況通常稱為股權稀釋,即每股收益因普通股增加而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稀釋。反稀釋條款,又稱反股權稀釋協議,是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常見的壹種條款。這是優先股協議中使用的條款。是指私募股權投資者在目標公司後續項目融資或私募過程中,為避免自身股份貶值和過度稀釋而采取的措施。反稀釋條款可以確保私人投資者享有的轉換特權不受股票重新分類、股票分割、股票分紅或增加發行股票數量而不增加公司資本的類似做法的影響。反稀釋條款大致可以分為兩類:防止股權結構中股份比例降低和防止股份在後續降價融資過程中貶值。前者涉及轉換權和優先購買權;後者主要涉及降價融資時轉股價格的調整。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回復時間:2021-11-11。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
上一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沈陽紫藤雲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