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可轉換公司債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的簡稱,也簡稱為可轉換債券,是壹種可以在特定時間和特定條件下轉換為普通股的特殊公司債券。可轉債的優勢是普通股沒有的固定收益和普通債券沒有的升值潛力。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征。公司發行的具有轉換特征的債券。在招股說明書中,發行人承諾在壹定期限內按照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功能是公司發行的債券的壹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條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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