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責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1.無限(責任)公司是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的經濟組織。各股東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是合資公司,它也具有合資公司的特征。
3.Stockcorporation又稱“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份由公司資本構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為所有的股份公司都必須是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不是所有的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壹般稱為“股份公司”。
4.1兩家公司在設立條件、募集資金等方面存在差異。2.兩家公司股份轉讓的難度不同。3.兩個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