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明2006年3月16日公告:中國石化向石油大明除自身以外的其他股東發出附有先決條件的要約,以10.30元/股的價格收購流通股股東持有的全部流通股,以5.60元/股的價格收購其他股東持有的全部非流通股。
本次要約收購的生效條件為:在本次要約收購有效期內的最後壹個交易日15:00,註冊公司臨時保管的預受要約流通股申報數量高於174,821,490股,即本次要約收購完成後,石油大明公開發行的股份低於總股本的25%,石油大明的股權分配將不符合《證券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未達到要約收購生效條件的,要約收購自始不生效,原預受申報不再有效,註冊公司自動解除相應股份的臨時托管。
要約收購的目的:本次要約收購的目的是終止公司流通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實現收購人的業務整合戰略。投標有效期:2006年3月8日-2006年4月6日。
上述公告明確顯示,中國石化及註冊公司(深交所)負責石油大明退市後的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