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取消工商年檢,國家工商總局於2019年2月9日發出通知,正式停止1年3月起的企業年檢制度,要求各級工商機關為企業年報公示制度等壹系列新制度的實施做好準備。此舉意味著企業年檢制度將正式告別歷史舞臺。根據國務院新發布的《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正式取代企業年檢制。
年度報告包括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和資產情況等。企業應當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工商部門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的公示內容進行抽查。經檢查,發現企業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罰,並通報公安、財政、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企業三年不做年報,將被永久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