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收購壹家公司意味著

收購壹家公司意味著

法律主觀性:

公司收購是指壹家公司為了實現壹定的經濟目標,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對其他公司壹定程度的控制權的壹種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壹種形式,具有經濟和法律雙重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投資方失去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本質上是獲得控制權。從法律上講,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上市公司持有其對外發行股份的30%時,發出收購要約,購買該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七十壹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上一篇:史聖創富怎麽賣別的公司沒有自己的保險?
  • 下一篇:四川發展郭輝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