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募相比,私募基金根據證券發行方式的不同和是否向不特定公眾發行證券,被定義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和私募。
私募在中國是被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變成“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面向普通大眾募集資金,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了轉移。超過50人籌集並轉入個人賬戶的,視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非常嚴重的經濟犯罪,可以判死刑,比如浙江的吳英,德隆的唐萬新,美國的麥道夫。
目前我國私募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陽光之後也叫陽光私募(投資股票,如股贏資產管理公司、純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很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丁。弘毅、KKR、高盛、凱雷、韓紅)、私募創投基金(VC,有風險的,如聯想投資、軟銀、IDG)、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都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未上市公司的股權、房地產或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